|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8日 21:51 |
作者: |
|
| |
2011年3月4日,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东湾投资)签署《担保免除协议》,协议的相关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硕股份)在中国银行保定西城支行(下称:中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行于2009年8月29日将该笔债权协议转让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下称:东方资管),东方资管于2010年4月6日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东湾投资;截止2011年3月4日,公司为东湾投资在宝硕股份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总额为43,500,000元。 东湾投资同意在全部收到公司870万元且满足协议生效条件后,免除上述担保责任,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担保权利;东湾投资在全部收妥870万元后三个工作日内,确保东湾投资、中行、东方资管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查封。 2011年3月8日,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向东湾投资支付了870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