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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3月14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2,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借款(贷款期限自2011年3月14日至2012年2月1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11年3月14日起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截止2011年3月1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3,320万元,且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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