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4日 21:57 |
作者: |
|
|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召开四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同意关于公司借款事项:公司对将要到期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续贷并增加一定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控股股东长发集团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该项借款将以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房产进行抵押担保。上述借款期限均为1年(含1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31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