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7日 23: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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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98.71%的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陆交中心)作为好享购物有限公司的物流配送商之一,双方签订了《省内物流配送项目合同书》,为保证在履约过程中陆交中心能按约定结算代收货款,公司将为陆交中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业务最大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的保证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控股96.67%的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长发货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事项均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29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二、同意长发货运转让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发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52%的股权,该项股权转让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转让的方式进行,根据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2567.64万元,公司将以1元的价格受让。受让后,公司将直接控股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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