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30日 07: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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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上海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购买苏州长江?企业领邸办公用房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96.67%的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长发货运)提供货运销售代理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下称:航协)要求,由其在中国实施代理人计划的指定担保机构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鑫港)为长发货运与航协将签署的《货运销售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并向航协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承担最高担保额度为3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同时由公司向中航鑫港提供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函。长发货运将与中航鑫港就上述反担保事项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公司将与中航鑫港签订的《反担保函》中,约定的反担保期限为《担保与反担保协议》终止期截止之日后的两年(自中航鑫港因长发货运违约而履行该协议项下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发生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为3.4056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9日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他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19”,投票简称为“长投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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