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7日 07: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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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理顺公司内部四项股权结构事宜,即公司一并受让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相关公司股权。受让后,公司将直接控股相关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分别受让其控股96.67%的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货运)拥有的上海西铁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万美元,下称:西铁长发)51%的股权、上海长发联合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下称:联合货运)50%的股权;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货运中心)拥有的上海易陆创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下称:易陆物流)30%的股权。受让后,公司将持有西铁长发51%的股权;公司、货运中心分别持有易陆物流30%、20%的股权,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国际货运分别持有联合货运60%、40%股权。该三项股权转让,公司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产交所)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同意货运中心受让国际货运及其他自然人分别拥有的上海长发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下称:长发物流)52%、48%的股权。受让后,长发物流将改制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该股权转让将在产交所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 本次四家企业股权受让的价格将根据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的净资产值确定。 三、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在常州市产权交易所、产交所,分别转让长发集团常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全部80%的股权、上海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100%股权(其中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9%、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值人民币39679200元、51141160.39元,股权转让挂牌价格分别为39680000元、5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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