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公布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进展情况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3日 19: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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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悉,土耳其、印度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终裁结果均已宣布,具体如下: 经调查,土耳其政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巨石集团)在内的部分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土耳其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23.75%的反倾销税。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较初裁结果中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大幅下调。 经调查,印度调查当局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向巨石集团生产并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的税率为18.67%。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6年1月6日。 巨石集团2009年向印度、土耳其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分别约为1,022万美元、106.37万美元,分别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2.2%、0.23%。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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