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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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钢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建设并运营焦化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7800万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现金39678万元出资,承钢集团以经评估后的焦化项目一期工程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及二期工程在建工程的净资产作价38122万元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相关《合资协议》已于同日签署。 二、通过公司关于与唐山开滦铁拓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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