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1日 22: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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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与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传媒公司;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分别持有传媒公司40%及60%的股份)签订《传媒服务框架协议》(原协议已经到期),传媒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独家广告代理服务,航班机上娱乐节目内容的策划、采购、制作的代理服务,空姐招募公关服务以及报刊发放服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的交易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4800万元、5800万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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