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0日 02:21 |
作者: |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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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方航空(600029)、ST东航(600115)今日均公告,公司日前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据此,若以南方航空2009年度国际和地区航线的国内始发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03%(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南方航空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13亿元;若以ST东航(不含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国内始发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16%(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ST东航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71亿元。(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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