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20: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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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白骅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裁。 二、聘任张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同意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为3.51%;公司以位于滨海路56号岩头厂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5469.67平方米)及地上一幢房产(建筑面积3281.38平方米)为抵押物,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选举徐学土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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