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21: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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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432924133股为基数,每股派0.50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五、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实施扩大产能技改项目《大型包装物料库、成品库项目》和《新建酿酒车间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估算分别为9878.68万元、14337.9万元(均拟由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工期均在1年左右。 七、同意郭志宏(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李秋喜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八、通过《汾酒高粱基地建设方案》。 九、同意公司35Kv 专线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本次整改工程合计费用为123.72万元。 十、同意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分别申请3亿元的信用贷款授信额度。 十一、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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