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5日 06: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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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44473468股,占公司总股本63.36%,下称:新湖集团)通知,其近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下称:浙江分行)的公司股份1522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800000股质押给浙江分行。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77130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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