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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油运”控股股东获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04日 20:03 作者
      近日,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下称:南京油运)通知,南京油运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有关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南京油运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股份5345770股(占公司总股本1610660670股的0.33%),导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20473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1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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