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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公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21:57 作者
      根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有关决议,2009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绥化新安)与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下称:高新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高新支行向绥化新安提供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09年12月24日起至2010年12月24日),贷款年利率为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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