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0日 19: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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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化工)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南化工被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有关文件认定为江苏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江南化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其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比例征收。目前江南化工正在办理减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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