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3日 22: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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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该等方案中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现对该等议案进行相应补充: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58043.87万元作为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由14.62元/股相应调整为14.42元/股。据此,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252336股,其中向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亨通集团)发行29131522股。本次发行股份对应的总价值为580438685.12元,对价不足部分14.88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免于公司支付。上述方案尚需经有关有权部门核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亨通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2.90%增加至40.60%。 二、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有关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分别于2009年4月16日、6月22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六、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亨通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8000万元建设光棒技术研发中心,规划建筑面积1.2万平米。 八、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7月10日9:30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487”,投票简称为“亨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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