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30日 21: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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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度末总股本115054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拟将原北京办事处设立为分公司,名称暂定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潞安酒店”。 九、同意公司拟与山西绿色庄园农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西东能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70%。设立新公司的请示已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以上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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