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30日 08:06 |
作者: |
任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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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土证券评级行业起步阶段“标志性文件” 任亮 日前,5家取得证监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共同签署自律公约,承诺规范开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这5家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自律公约》共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强调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一致性的原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守法合规经营,确保评级结果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维护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强调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优化评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不断提高评级水平,努力为市场提供专业、优质的证券评级服务,共同提升行业公信力;强调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提高证券市场资信评级的透明度,充分披露评级依据和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承诺杜绝六类不当行为,如在承揽业务时向评级对象承诺或保证评级级别、以低于合理成本的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等。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指出,本土证券评级行业刚刚起步,《自律公约》是行业起步阶段的标志性文件,代表新兴行业的自我目标要求。金融危机后,全球评级行业正面临巨大变革,给中国评级业发展带来机遇,使之有条件观察、认识全球评级行业的经验和教训,客观上使之与全球评级行业差距缩短。 作为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配套措施,证监会2007年8月发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证监会先后核准上述5家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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