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9日 07:12 |
作者: |
申屠青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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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观察 五家证券资信评级机构28日在京签订自律公约,同时研究制定职业规范,争取年内出台。这一动作显示出,这些机构在探索行业自律管理方面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自我管理是一种境界。只有自律,评级机构才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守法合规经营,确保评级结果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维护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只有自律才有自主,才能以自动自发的精神,来维护自己的自主,一旦被动,则事事依赖于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就会渐渐丧失自主发展的能力和空间。 在我国,证券评级还是个新事物,在新世纪才刚刚起步。起步晚并不一定是坏事,一方面,可以没有历史包袱,利用30年改革开放积累的经验,走出一条更平稳、更规范、更健康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还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借鉴海外的经验教训,在专业知识方面,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主要信用评级机构饱受质疑,美国、欧盟和相关国际组织都在修订或制定监管规则,健全行业自律已成共识。对于我国评级行业来说,金融危机给了我们近距离、全方位观察国际同行的机会,反思借鉴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的经验教训,尽可能缩短与国际同行的差距,甚至后来居上,赶超国际同行已是当务之急。 诚信为本,诚信是评级行业的生命,需要像爱护眼睛一样去维护行业的诚信。签订自律公约只是第一步,关键是看能否严格履行、认真落实自律公约,从我国证券资信评级行业初创阶段的实际出发,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尽职尽责地完成证券评级工作,提供专业、优质的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力争为资本市场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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