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购千分之一上限不调整
■完善回拨中止机制,增加可供交易股
■单个投资者只用一个账户申购
■市值配售1人1手存量发售暂不采纳
■已过会的公司将于今日起陆续拿到证监会发审核准批文
昨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并自6月11日起施行。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于5月22日发布,6月5日结束征新股求意见。
新增修改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上述负责人解释,意在增加申购的公平性、增加发行机制的弹性。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于6月5日结束征求意见,证监会共收到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反馈意见1687件。期间,证监会邀请了券商、基金、保险、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还在沪深两地邀请个人投资者进行座谈。
采纳三大集中意见
这上千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包括:投资者申购账户数量限制、股份锁定、回拨及中止发行、网上申购上限等。
1、有意见认为,目前多数投资者只有一个账户,但是也有个别投资者有多个账户,比如,证券公司每500万元注册资本可开立一个自营账户,证券投资基金每租用一个基金交易专用席位可开立一个账户等等,这就存在一人(机构)多户情况。
为使股份分配能够有效地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2、有意见认为,目前股份锁定数量较多,不利于抑制市场炒作,应当放宽股份锁定限制,增加可供交易的股份数量。
3、有意见认为,随着定价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必要相应增加发行机制的弹性,给予券商在回拨、中止发行等方面更多的自主裁量选择。
4、有意见认为,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上限偏低,每个账户网上获配的股份数量太少,因此建议网上单一账户申购上限比例应适当提高至百分之一;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下发行比例,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法人机构。
部分个人投资者认为,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偏高,对中小投资者倾斜力度不够,建议将上限调整为万分之一甚至更低;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上发行比例。
证监会表示,经认真研究,采纳了前三项建议,并据此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1)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的要求。(2)增加了“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的内容。(3)增加了“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的原则思路。
对第四项建议,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要求,暂不调整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此外,征求意见期间,部分个人投资者建议考虑市值配售、一人一手、存量发售等意见。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这些建议已经在形成方案的过程中作了充分论证,对实施的困难在征求意见时作了说明,目前尚难以判断其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因此暂不采纳。
要求买方真实报价
为了保证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平稳推进,证监会拟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现阶段将推出以下四项改革措施:
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2、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3、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
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新股发行即将上路
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有记者问,“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是否意味着解除大股东股份的锁定限制?该负责人表示,对主要股东股份有锁定期要求,是上市公司的内在约束机制,会长期存在。
至于为什么A股发行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网下配售,该负责人解释说,一定比例的网下配售是机构投资者承担定价责任的基础。如果这些定价机构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那么定价的真实性就会有很大疑问。
新股发行时间表是市场最为关注的,也是近期证券公司和发行人最为焦虑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充分理解市场的心情。他表示:“今日之后就将有企业陆续收到批文。
已过会但未拿到证监会发审核准批文的一共有32家企业,主板市场有中国建筑、光大证券等5家,中小板市场有27家。据悉这些企业正在按照证监会的要求递交补充材料,包括近期财报和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每一个企业递交完材料就会有封卷,这是正常的日常工作,过去也是一直在做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答媒体提问时说。
鉴于有已过会企业可能在去年的危机之中亏损,因此不符合发行条件,上述发言人表示,并未统计完所有企业材料,没有最终数据。对于大盘股先行还是中小盘股先行,他表示目前没有明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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