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4日 07:43 |
作者: |
方俊 |
| |
每经记者 方俊 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称,由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热电)前任董事长成锋在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越权签署了多笔对外担保合同,为此上海交易所给予其公开谴责决定。 调查显示,成锋共4次擅自越权签署了对外担保合同――2007年10月31日和2007年12月27日,为乌鲁木齐市创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及36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合计8600万元,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03%;2007年11月30日,为关联方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101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2008年11月7日,为关联方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8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6%。而上述事项直至2009年4月30日才在公司的2008年报中予以披露。 上交所表示,鉴于天富热电前任董事长成锋未能忠实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担保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给予天富热电前任董事长成锋公开谴责。此外,上交所将抄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相关资料,成锋现年62岁,于今年1月12日退休,其于1999年至2009年1月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