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4日 07:31 |
作者: |
周松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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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23日决定,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任董事长成锋予以公开谴责。该项谴责将抄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经上交所查明,成锋在天富热电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越权签署了多项对外担保合同。包括:2007年10月31日和2007年12月27日,为乌鲁木齐市创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及36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合计8600万元,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03%。2007年11月30日,为关联方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101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2008年11月7日,为关联方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8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6%。上述事项直至今年4月30日才在公司的2008年报中予以披露。(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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