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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股价格上扬 北大荒拿回转债主动权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4日 07:43 作者 初一

 
  ⊙本报记者  初一 
  
  随着二级市场回暖,一度在回售危机笼罩下的上市公司可转债也将迎来转折点。只要股价在本周内不出现大跌,北大荒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就将激活。
  北大荒2007年12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5亿元,大荒转债其后登陆沪市。2008年6月19日,大荒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因正股股价连续下跌,大荒转债不得不向下修正转股价,其转股价自2008年9月26日起由14.05元下调至10.08元。在进入2009年后,随着北大荒股价的连续上涨,局势有了改观。根据可转债发行募集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若正股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10元,北大荒有权以105元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2月2日,北大荒报收于13.53元,收盘价首次站在13.10元上方。昨日,该股报收于16.01元,至此,已有连续16个交易日满足条件。这意味着,如果接下来的4个交易日里,北大荒收盘价依然站在13.10元上方,大荒转债提前赎回条款将被正式触发。
  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启动赎回等于强制转股。大荒转债转股价格为10.08元,每张面值100元的转债可转股9.92股,以北大荒昨日收盘价16.01元计,其转股价值为158.82元,远远高于赎回价。当然,触发赎回条款后是否启动赎回,主动权还在上市公司。
  相对于掌握在上市公司手中的赎回权,可转债的另一极端无疑是持有人手中的回售权。可转债的“一般回售条款”通常是这样约定的:在某个时间段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或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20%或3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为了募集资金,当然不希望发生回售,回售条件一般也很难触发。但没想到2008年以来二级市场出现罕见的暴跌,多家上市公司可转债发生回售危机。最近唐钢转债因股价低迷再度触发回售,去年10月澄星转债回售金额过亿仍令人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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