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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作出回应:调整收费意在规范服务价格体系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29日 05:23 作者 李彬
  工行多项手续费翻番被指"霸王条款"[我要发表评论]

  作为国内客户数量最多、网点分布最广的银行,工商银行的“涨价”公告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6月26日,工行对部分业务的收费标准调整作出回应,称调整的目的是对相关业务产品服务价格体系进行规范。
  工行称,总行没有确定全行执行收费调整的统一时间,由各地分行视当地业务开展情况自行确定执行时间。
  “工行此次中间业务收费调整是结构性的,有升有降有取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涨价。”工行总行一位人士表示。
  根据工行《关于调整部分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工行公告的23项收费项目中,调高了20项服务价格收费的上下限,调低了自助终端和网上银行等3项收费标准。
  此外,工行调低了信用卡外币兑换手续费和电子渠道服务收费等项目,取消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期限内撤销、个人异地紧急特殊取款手续费等10项个人金融服务收费项目。
  而针对异地存取款收费调高100%的说法,上述工行人士指出,只是对这两个项目收费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费率其实并未改变。
  他表示,以个人异地取款为例,如果个人在柜面办理异地取款金额在200元至5000元之间,则完全不受本次调整的影响;个人异地存款在400元至10000元之间,也完全不受本次调整的影响。也就是说,手续费在2元到50元之间的存取款,客户并未多出费用。
  工行表示,此次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调整坚持的是“保本微利”的原则,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处于同业平均水平。
  而个人金融业务柜面收费“涨价”和电子银行“降价”的双向调整,也暗示了银行服务结构调整的思路。“这次调整也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客户更多地使用自助机具和电子银行渠道,多办理转账支付,减少跨行和异地大额取现。”上述工行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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