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事件】根据中国政府网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我国近期将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在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2010年底前,我国电力行业将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煤炭行业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钢铁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等。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这九大行业要淘汰的产能,一是落后,二是过剩。如果让这些设备、企业继续生产,实际是社会继续背包袱。尤其是2009年为刺激经济,大量投入后,某些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更加突出,使得结构调整变得更加困难和迫切。如果再不调整产能,也许未来会遇到更大的麻烦,就像钢铁行业,如此大的过剩产能造成我国在铁矿石进口问题上的被动。
此次要淘汰的产能目标明确,更重要的是把责任分解到不同部门和省份,这才有可能真正落实到位。国务院已下达明确削减产能的指标,下一步就需要通过切实督促,认真执行,下决心把落后产能,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的产能砍掉。这有可能加快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