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德邦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6日 14:29 |
作者: |
李项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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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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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证监会8月3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总体规划分布推进、稳步推进原则,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以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点评: 本次扩容将扩大新三板市场规模,试点园区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可期。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共有挂牌公司127家,总股本39.36亿股,目前仅限中关村园区,总股本数量仅为A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0.10%。此次扩容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等三个园区,试点园区进一步扩大至全国仍然可期,届时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总股本及市值都将大幅提升。 券商增加新的收入来源。从收入上看,目前券商开展新三板业务主要获得企业挂牌收入、定增的顾问费、交易佣金、未来转板的承销费用以及直投收入,其中挂牌收入和顾问费金额较为有限,而当前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交易活跃度较低使得交易佣金也相对较少,那么券商收入可能更多的体现在转板承销费和直投收入上。新三板扩容一方面扩大了该市场规模、增加成交量,从而增加了券商前三种收入,另一方面转板和直投退出机会的增加也带来后两者收入提升。 三类券商将受益新三板扩容。首先,当前在新三板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先行者将延续业务优势,如西部、广发;其次,直投取决资本实力和投行能力,因此资本实力较强和投行业务优势券商将受益,如中信;最后,具备区位优势的中小型券商受益该地区高新园区纳入新三板,如长江证券等。 影响仍旧依赖后续投资者扩容、相关交易等制度的引入。当前券商新三板业务收入贡献仍然较小,未来业绩提升的体现仍旧依赖于投资者范围的扩大、转板制度的完善及做市商制度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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