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研究报告>行业研究
证券业: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
来源 中原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7日 15:10 作者 谢佩洁
行业评级 评级变动 撰写时间
      此次证监会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既是结合行业目前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适当调整,也是进一步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对证券行业而言是实质性利好,提升行业整体净资本,扩大各项业务发展空间。

  4月13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公布了《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

  行业风控能力提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适当调整:经过2004-2007年综合治理及近几年的持续发展,证券公司在合规经营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均有很大提升,随着行业风控能力的提升,有必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监管层监管层监管层监管层鼓励行业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创新发展::::从2010年融资融券、股指期货试点的启动,到2011年融资融券、直投业务的转常规及客户保证金管理试点等业务的推出,均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创新的支持,而此次政策的出台也是监管层进一步支持行业创新的举措。

  通过对比2008年和修改后的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我们发现,此次调整涉及了以下几方面内容(具体调整见附录对比表):

  经纪业务: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基准计算比例下调了1/3、由3%降至2%;将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下调20%、每家500万元下调至300万元;自营业务: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降低到15%、8%,分别下调了25%和20%;资管业务:集合理财业务基准比例下调40%、由5%下调至3%;专项理财比例下调50%、由8%下调至4%;定向理财比例下调60%、由5%下调至2%。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文档附件:
中原证券20120437_点评_AA_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pdf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证券行业洗钱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04-17 06:32)
·证券行业:一季度同比业绩应为全年低点 (04-12 15:38)
·证券行业2012年3月月度报告 (04-10 14:15)
·走进新时代 (03-26 06:27)
·蔡宗琦:券业放松管制呼之欲出 (03-23 08:01)
·光大证券去年净利降三成 (03-22 10:40)
·证券行业新三板专题报告:吹尽狂沙始到金 (03-20 14:45)
·证券行业:大宗交易松绑 创新又进一步 (03-16 14:01)
·券业呼吁减税助力行业发展 (03-15 09:00)
·证券行业:多角度静态估值弹性比较 (03-14 14:5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