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英大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8日 15:57 |
作者: |
蔡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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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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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月16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自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点评:
1月26日,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按照“新国八条”的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直辖市有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个;计划单列市有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和深圳5个;以及27个省会城市。这36个城市必须按照规定出台住房限购措施,目前,青岛、上海、成都和北京4个城市已先后出台了配套实施细则,因此,接下来,限购政策将在名单中的其他一二线城市以及部分三四线城市全面铺开。
从已出台的四个城市的实施细则内容来看,主要呈现了如下特征:
一、对本市户籍家庭的购房需求限定一致,都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家庭,限购1套;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限制其购房。
二、对来自外地的购房需求,一线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的限购令相对较严格,限制主要是通过对外地人购房资格的设定实现的。北京作为首都,对外地人购房资格的标准最严,要求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上海和青岛的门槛是国家统一标准1年;而成都没有年限要求。
三、在其他方面,一线城市的限购令较其他城市也更为严格。上海和北京对限购时间均未框定截止日期,对限购范围也未进行圈定;而青岛和成都均将限购范围划定在了市区,青岛还明确出限购日起到年底为止。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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