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海通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1日 14:00 |
作者: |
马婴;陈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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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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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自2009年11月10日零时起执行。民航常用的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每吨提高320元,至5190元/吨,考虑进销差价的国内航油零售价格达到5560元/吨。 点评: 航油价格创年内新高,推高航空公司运营成本。本次航油出厂价调整后,国内航油出厂价和零售价格已经创年内新高,分别为5190元/吨和5560元/吨,今年以来航油价格涨幅累计已达到27.5%。经初步测算,此次调价将增加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和海南航空单月成本分别为6900万元,8300万元,6400万元和2600万元;年化来看,对每股收益净影响分别为-0.05元,-0.095元,-0.08元和-0.065元。若高油价持续,将对航空公司明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航油价格上调,再次引发燃油附加费复征猜想。如前期报告已经提到的,航油价格再次上调使得当前航油零售价已经超过2005年复征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以上每人40元)时的航油零售价(5220元/吨)。考虑航空业景气程度仍处于低谷缓慢回升阶段,目前的油价水平将使全行业再度陷入亏损的境地。因此,航空业的持续发展仍需政策的呵护。如若2005年燃油附加费调整的逻辑依然适用的话,我们判断航油价格持续高位的背景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的时机已经成熟。根据我们对2010年航空旅客运输量同比增长10%的预测,如果燃油附加费按(800公里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以上每人40元)复征,年化对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和海南航空每股收益净影响为0.07元,0.20元,0.12元和0.10元,将能够完全抵消此次航油价格上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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