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大通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2日 14:36 |
作者: |
郭世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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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开始,我国实施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制度改革,在原有的技术和资源背景下,就造成了财富增长的飞跃——这个可以抽象地概括为“斯密增长”:增长的动力源自分工和效率的提高。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渐建立健全,中国通过引进外资、引进成熟技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投入能源原材料等手段,保持了10%左右的GDP增长率——这阶段的增长叫做“库兹涅兹增长”。 过去几年实施大规模的产权改革、市场机制改革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经不足;随着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能源和原材料成本的上升,持续地增加投入,维持高能耗、低效率的增长模式也不可持续。因此必须把着力点转移到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创新和微观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这种增长概括为“熊彼特增长”。 首先,重点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从国际范围来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结构优化的主要方向。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对工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有显著作用;对三次产业结构变动有促进作用;对工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率超过70%。 其次,引导企业开发内需市场,同时进行产业结构转换,向国际产业链上游迈进。如同日本1980年代以来的情况,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也需要由外贸依存型向外需和内需并重方式转变。 再次,制定全国产业优化政策,地方不再独立制定产业政策,以促进产业优化的区域合作。我国地方政策有独立制定产业政策的职权,这与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同。在地方无序竞争无法短期内根除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可能选择相似的产业战略,造成重复建设、产业趋同,进而恶化区域竞争,加剧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因此,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产业政策,使产业转移协调进行。 最后,产业优化需要借助市场的力量。产业升级需要政府引导,政府需要有系列产业配套措施,包括财政、税收、货币等政策支持。尤其在就业压力下,政府需要审时度势,不以牺牲产业优化为代价保增长保就业,正确处理好产业升级与就业的关系。产业优化的主导者是政府,但运行者是企业、市场,只有通过各种政策激励企业参与产业优化。政府还可以培育产业升级的产业组织引导者来实现产业升级。产业升级不仅需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还需要产业组织政策来促使结构升级。重点支持培育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并引导它们的产业升级,以此带动社会的产业优化。
(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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