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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海:先请厘清物业税的切实用意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07日 08:42 作者 陈东海
 
  ⊙陈东海 
  
  已在部分地区“空转”了六年之久的物业税,随着今年1月起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将推广到所有地区。物业税一旦从空转转向实转,与每一个人都切身相关。因而,一时间,叫好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恐惧者有之,舆论鼎沸。
  不管是物业税的制订者也好、承受者也好,还是受益者也好、受损者也好,我们在研讨物业税时,都必须厘清出台物业税的目的和动机到底是什么?笔者以为,只有厘清了出台物业税的动机,我们才有可能分析物业税利弊的基础,分析物业税到底对于我们有什么样的影响,才有意义。
  出台物业税,目前舆论的分析,无非就三种动机:为了财政增收、遏制畸高和快速上涨的房价、或上述两者兼而有之。笔者以为,为了尽可能化解不必要的社会不安情绪,政策制订者应向及时说清出台物业税的真正目的和动机。
  如果是为了财政增收,那么就应该直接明确的把这个目的告诉全体国民。因为目前支持物业税的,主要就是那些没有住房而想买房,但却因房价太贵买不起的人。而目前反对物业税的,主要是反对借物业税敛财而增加老百姓的负担。所以,如果制订和出台物业税,就得综合考虑可能给国民的收入和支出带来的各种影响,需要明确具体地告知大家,什么样的住房永不征税,大家如何合理避税等等。更重要的是,物业税是财产税,但国人现在并不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凡购买了商品房者,都已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了为期70年的土地使用权,再增物业税,法理上有重复征税的瑕疵。现在根据有的报道,官方是在并不打算取消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再增加物业税的。
  还有,物业税来自于居民的房屋财产,那么征收物业税形成的收入打算用在何处?按照税收取之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物业税形成的收入理应单独处理,专用于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等用途上。至少在没有明示物业税的资金用途、审计也未明确的情况下,物业税似不可匆忙实转。
  而如果开征物业税是为了遏制房价,为了控制房屋价格过快上涨之势,短期内会赢得部分无房者的欢呼,但这样做有用大炮打蚊子的感觉,而且文不对题。因为现在大家都明白,在导致中国房价畸高的因素中,地方政府、银行、开发商是主要力量,而炒房客只是次要力量。开征物业税,只是把矛头对准了炒房客,而且会伤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居民。另外,从各国历史看,物业税能遏制住房价的正面例子,一个都没有,反而有不少物业税推涨房价和租金的反例。可以说,在中国,试图通过开征物业税来遏制房价和控制价格过快上涨,只是个不成熟的设想。况且,真要遏制房价,尚有更多更有效且对老百姓更有利的选择,比如降低或者不收土地出让金,限制开发商暴利、严格控制银行向购买多套房产的人提供贷款等等,都可以更好地控制房屋价格。
  无论如何,在物业税由空转变成实转前,应厘清推行物业税真实的动机,并以之说服广大纳税人。
  (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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