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建议中国实施平税制度,应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累进幅度。
■本报记者 侯美丽
与来势凶猛的通胀相比,个人收入所得税减免的脚步却迈得谨小慎微;与民众普遍期盼的5000元起征点相比,3000元的免征额意味着不小的差距。
自4月25日个税修改草案提交公众讨论后,从专家学者到普通百姓,均显示出极大的参与热情,全国人大官网的服务器曾因登录者众几乎瘫痪,迄今为止近20万条意见中,矛头纷纷指向远远低于预期的免征额和超额累进税率。
有业内人士预计,由于草案与公众期望值有差距,个税法修正案可能在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甚至还要经历三审。
超额累进税率:45%高不高?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高调发难。他在新近刊发的一篇名为《个税必须全面系统改革》的文章中,用“成本巨大、设计简陋”来评价现行个税制度的设计框架。文章称,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
他建议中国实施平税制度。具体而言,应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累进幅度,用一个比较平、比较低的(如上限为20%以下)的税率来征收。
无独有偶。瑞信证券中国研究主管陈昌华亦发文对个税的累进税率提出质疑,并表示当前个税改革会阻碍经济发展的效率,认为若对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过高,会损害居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他还指出,中国45%的最高边际税率水平在全球范围内也是偏高的。
为他们观点提供佐证的是其他一些国家的个税案例。目前,俄罗斯、新加坡、爱尔兰和中国香港都实行了简单的平税制度,它们的最高税率在15%左右甚至更低。李稻葵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列举了俄罗斯的情况。俄罗斯个税改革前为12%、20%、30%三档税率,改革后合并为13%,由于踊跃纳税,俄罗斯政府的个税收入在改革后三年累计提高了60%以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曾在多个场合提及平税制,即单一税率。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应该适用单一税率,而不是非常复杂的超额累进税率。
免征额:3000元低不低?
作为反映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个税免征额,即使提高到了3000元,相较于目前大家对高通胀的直观感受,仍然偏低。
以财政部的解释,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计算依据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经测算,2010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照此标准,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
争议的焦点在“人均消费性支出1123元/月”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而住房支出仅为111元。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曾解释,国家统计局的房租计算中并不体现实际房租市场的变化,而是采用房屋成本折旧的办法。实际情况是,近年来住房支出早已是居民消费的大头。
但个税免征额是不是越高越好呢?有专家建议,解决问题的思路也许不在免征额本身的高低问题,而在于设计合理的税前扣除项。
据了解,中国的个税税前扣除项目只包括按国家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个人对公益事业的部分捐赠等。而一些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等,税前扣除项目已经多达2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