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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过户等业务明年取消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9日 08:38 作者 胡健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

    据了解,根据原征管办法中关于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征管办法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3到5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

    他表示,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此外,修改后的新条款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调整车辆购置税实地验车业务,减小实地验车范围,在纳税申报环节进行有选择性的实地验车,可以减少纳税人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麻烦,以及解决由于实地验车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扰民问题,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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