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财政部出台办法严管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5日 07:51 作者 李丽辉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近日出台《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含物流园区)建设、内河水运建设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实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资金管理以财政主管部门为主。由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的基本原则,具体各类型项目的补助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制订。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财政部回应车船税不属重复征税 (03-03 07:47)
·新年伊始 汽车租赁业风景独好 (01-21 08:46)
·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至10% (12-29 10:48)
·观点:热议车辆购置税优惠是否该取消 (12-10 09:09)
·周煜祺:车船税的征收需要进一步明确定位 (02-24 10:59)
·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停止 (12-29 09:10)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明年或取消 (11-17 09:45)
·上牌“过期”须缴购置税滞纳金 (09-30 10:52)
·2月深圳进口车车购税额增长22% (03-23 10:55)
·今年2月份深圳车购税25356万元 (03-22 09:3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