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汽车007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8日 15: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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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维权首先要懂法 本报讯 早晨8点30分,徐女士把车停放在单位搂下,然后因单位有事与同事一起外出。当天下午3点30分左右,单位楼下保安突然发现她的车头前顶上燃烧起来,由于抢救及时,火势很快就被扑灭了。下午徐女士回单位知道情况后,打电话通知了特约维修店。 在交涉中,售后服务中心人员表示:此车不是质量问题引起的燃烧,可能不排除人为因素造成,一是车辆停放后可能放鞭炮引起;二是估计安装过报警之类的装置。对此,徐女士承认自己安装过报警器。 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徐女士投诉到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承担车子维修的一切费用。 专家认为,本案中的消费者对车辆电子线路自行进行了更改、变动,影响了整车匹配,极有可能导致车辆自燃,类似这种情况,如无法证明是车子的质量原因,消费者就要自已承担后果,因此消费者购买车辆后切记不要私自改装。 同时,一旦自己的车发生火灾除积极抢救外,消费者还需保留证据,不能轻信商家和厂方现场的承诺。往往现场的承诺,在车辆被转移拆检后,绝大多数商家和厂方就不会再兑现。因此,消费者切记要保留现场证据,不能大意,以便日后发生异议鉴定时要用,如现场达成协议,用书面方式加以固定,才能交出车辆证据。 律师则认为,车辆自燃是属于质量缺陷,还是人为因素,应当通过权威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才能正确划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责任。在上海,可以通过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如果经检测是因为质量问题致使汽车自燃,那么汽车厂商应当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经检测是人为因素造成上述故障的,消费者就应当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经消保委从中协商,考虑到擅自安装过报警装置,检测成本费用很高,损失会很大,汽车燃烧原因众多,双方决定不进行检测,由销售方承担维修费用8398元的50%,计4199元。对此,消费者表示接受。 评析>>> 建议车辆出车之前要定期检查,安装防盗装置须谨慎,不要到路边小店,也不要去没有安全保障的商家去安装,应到有良好信誉的特约维修店去安装,否则,一旦车辆发生问题后,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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