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09:04 |
作者: |
沈源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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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源琼 日前,去南京路理发。结账时,金额显示为88元,比原来的58元整整涨了30元。店方的理由是,人工和水电都涨了。 从来对涨价没有感觉的我,这一次才真正感觉到了物价飞涨的厉害。 有人说,通胀正在进入危险的领域,很多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价格正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没有什么事情比所有商品都在涨价更让人忧心的了。 种种迹象表明,政府正试图扭转这一严峻局面,以确保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从年初的国务院推出楼市调控政策,到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日化用品企业、酒类企业、行业协会进行密集约谈,再到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浙江调研时强调,稳定物价总水平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无不显示出这一决心和努力。 然而,尽管从北京到地方都一再强调物价稳定,却难以撼动涨势连连,原因何在呢?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面临的通胀压力既有输入性因素,又有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物价难以稳定下来与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与中央的意图相悖不无关系。 比如,楼市调控,从“限贷”到“限购”,再到眼下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风景。然而,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 为控制房价,今年1月底,国务院明确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然而,在一些城市已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中,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各地制定的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控制目标成为楼市涨幅标准。 对此,任志强快人快语称,现在的政策到明年可能就走不动了。短期内,也许老百姓期望很高,但最后,得到的还会是失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所以说,决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执行力和问责制度的落实。没有执行力,决心只是一纸空文,而严厉的问责制度是执行能否到位的关键所在。有专家疾呼,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各地各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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