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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最高额度降至20万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24日 09:58 作者
    上海政策未变,首套房每户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

  综合新华社南京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此前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降低最高可贷额度,将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即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为保证相对公平,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均暂不办理。

  公积金贷款政策为何再度收紧?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当前的公积金个贷率(贷款余额/归集余额)已超极限,资金管理极度困难。按目前初步测算,今年南京全市归集额在75亿元左右。按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及保持合理的个贷率,今年必须要调整政策,才能实现收支平衡。

  据了解,去年以来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量一直居高不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压力很大。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当年归集公积金共69.71亿元,当年放贷已接近120亿元。

  面对南京收紧公积金贷款的信号,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未有变动。

  2009年12月国务院出台“国四条”后,上海市于2009年12月30日紧急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今年1月5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明确的政策,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4平方米的二套房认定为改善型住房,对于改善型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给予首付两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的贷款政策。虽然对比首套房首付两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二套改善型购房贷款优惠力度相对较小,但与二套非改善型房贷仍体现出政策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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