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1日讯 光大证券(601788)周日下午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监会因“8·16”事件给予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停止光大证券除固定收益证券自营业务外的证券自营业务,暂停批准公司新业务的申请,同时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整改情况和处分人员情况及时报告证监会。
证监会没收光大证券ETF相关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万元以及期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5万元,并处于上述违法所得金额5倍的罚款共计5.23亿元。
证监会对ETF相关内幕交易的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同时对四人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此外,证监会对时任光大证券董秘梅键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时任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已于8月22日辞职,时任助理总裁杨赤忠和董秘梅键也已于8月31日申请辞职。 (全景网/雷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09-01/601788_20130902_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