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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遭重罚
来源: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1日 13:28 作者:

  5亿元罚款 创新业务暂停 4名高管终身禁入

  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本报讯 3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对光大证券的处罚结果: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顶格”行政处罚。罚款逾5亿元,暂停创新业务,4名高管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可谓是开出了我国资本市场史上“最严罚单”,堪称“重典治乱”的“标杆”之举。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是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

  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整改无期限。将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

  针对赔偿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如何赔偿投资者、赔偿多少问题将由司法机关确定。

  发言人还表示,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及时补偿投资者的有效机制,但前提是需要券商主动提出有关方案,目前光大证券未提出有关补偿的后续措施。

  据悉,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对于舆论提出的应撤销交易,发言人表示,对于错误交易的处理各国法律安排不同,撤销只是一种,还包括调整交易参数、复权交易等。具体应该考虑本国制度进行审慎安排,不能因处理错误交易而产生新的不公平。

  发言人表示:已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防范系统性风险,将在吸取境外经验基础上,研究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运行特点的监管机制。

  另外,发言人在会议中表示,关于是否引入T+0制度,证监会正在论证,将审慎决策。 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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