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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定性内幕交易 罚5.23亿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1日 14:49 作者:

  4责任人分别罚款60万,终身市场禁入 投资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备受关注的光大证券处罚结果正式公布。

  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史上最严罚单”。

  信披前操作构成内幕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说,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系统报单规模达到686亿

  经查,光大证券的交易资金来源属于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实际上系统报单规模达到686亿的交易,由于交易所五档交易模式,挡回了一部分申报,实际到达交易所的申报是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

  发言人表示,将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

  发言人表示,对光大证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是适当和依法的,法条规定,可没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过往案件处理过程中未采取过5倍处罚,但该案件的处罚快、重、严。

  对董秘梅键处罚款20万元

  发言人说,将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

  光大董秘梅键身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人,未作核实即以个人身份发表言论,加剧了市场波动,造成误导,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误导的规定,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依据证监会调查及邀请专家共同论证,共同结论是应对光大证券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对该案涉及的所有违法行为都进行了处罚,包括券商内控法律法规的责任、违反法律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违反不得进行信息误导的责任。该案并未移送司法机关。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排查结果显示,目前使用民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的只有光大证券策略投资交易部。未来证监会将出台法规约束高频交易行为。

  该发言人指出,目前还有17家证券公司和4家期货公司在使用民创公司开发的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系统,但都不涉及高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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