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平安证券开通定投、转换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自2013年7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定投金额阶梯为100元的整数倍。
自2013年7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对本公司旗下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站:***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
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即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时间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15:00。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95105686;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民生银行为富国
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10日起,民生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3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107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7月12日 |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7月12日 |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7月12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7月12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7月12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A |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B |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107 | 000108 | 000109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
是 | 是 | 是 |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前端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0.24%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15% |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0.8%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5% |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2)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后端申购费,具体费率如下:
|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 1年以内(含) | 1.0% |
| 1年—3年(含) | 0.6% |
| 3年—5年(含) | 0.4% |
| 5年以上 | 0 |
(3)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注: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 持有年限 | 赎回费率 |
| 0—1年(含) | 0.1% |
| 1年—2年(含) | 0.05% |
| 2年以上 | 0 |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 持有年限 | 赎回费率 |
| 0—29天 | 0.1% |
| 30天以上(含) | 0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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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2013年6月1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费率计算方式变更的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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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上直销定投:1)最低金额200元;2)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兴业卡、邮政卡、平安卡、光大卡、交行卡、温州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浦发卡(通联支付)、农行卡(通联支付)、交行卡(通联支付)、天天盈支付、财付通支付和支付宝支付。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层;
邮政编码:200120;
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
7.2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3年7月12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6、咨询方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