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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0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8日 05:57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泰和封闭

基金主代码

50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948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99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806307189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425676470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7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0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七(三):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2)本次分红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342,567,647.08元,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72元,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331

除息日

2011年4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4月8日

分红对象

截止2011331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嘉实泰和封闭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
  (4)本公司将于2011年4月6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1年4月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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