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 09:37 |
作者: |
|
| |
非法融资208亿元,导致68.08亿元资金黑洞。重庆30余干警历时一年多,转战全国捉回13名嫌疑人
德隆系导演的金融神话轰动一时,经过短暂辉煌后宣告彻底破灭。为揭露和堵住神话背后巨大的资金黑洞,重庆警方在公安部指挥和协调下,与各地警方密切配合全力攻坚,经过一年多艰苦工作,终于成功侦破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元的惊天大案。
查处德恒证券主战场在重庆
“德隆系风暴”爆发,引起国务院及国家银监会、证监会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方面对事件开展调查、揭露并严惩幕后操纵者。
2004年7月,公安部要求德隆事件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对德隆国家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6家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涉嫌犯罪的问题分别展开全面调查。
德恒证券就是德隆系6家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之一,是德隆系最主要的融资平台,对其查处直接关系到对德隆集团的定性和处理。德恒证券前身是重庆证券经纪有限公司,2000年6月成立,其间增资扩股成为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2002年3月改名德恒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正式归到德隆旗下。
2004年7月27日,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德恒证券正式立案调查,从各警种抽调的30余名高手立刻投入到案侦工作中。
德恒证券所属14个营业部,其中两个在重庆,其业务除西藏、台湾外遍及全国各地,客户上万人,涉及金额208.89亿元。此案成为我市警方办理的最大规模的经济犯罪案件,重庆成为查处德恒证券非法融资一个最重要的战场。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出3位警官,到重庆直接参与侦破工作。
一个月调查书证10万页
证券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领导带领民警边干边学。专案组的民警集体拜证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为师,一对一接受专家辅导。在专家建议下,侦查员们将家和办公室搬到德恒证券在中山三路和中山支路的两家营业部,全面查证其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经过大量基础调查工作,专案组确定工作思路:以其带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线进行调查,以点带面,抓住龙头。侦查员们在大量的故纸堆中搜检,从每一组数字、每一张纸片和每一个签名中去寻找这些比猴子还精的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
2004年8月,专案组30余名民警全部转战上海,开始走出去清查。随后,专案民警又先后5次赶赴沈阳、天津、太原、西安、成都、武汉、广州、深圳等地,对重庆以外的12家营业部全面调查取证。
一个月时间里,专案民警询问证人200余名,搜集的书证共30余麻袋、10万页。警方的调查取得成效,在公安部规定的半年时间内全面查清德恒证券的犯罪事实,一一确定相关责任人。
全国捉回13名嫌疑人
“德隆系风暴”刚一爆发,警方还没介入调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就外逃,德恒证券相关人员对专案民警非躲即藏。为一一抓获这些嫌疑人员,专案组采取内紧外松方式,秘密抓捕。
2004年9月16日,30名民警再次飞到上海,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一举将藏匿的德恒证券公司总裁韩新林等6人抓获并押解回渝。
今年1月7日,我市警方再次派出民警20余人,分成7个工作组,分别在重庆、成都、沈阳、新疆阿克苏、武汉、天津、深圳,将吴玉华、赖孝辉等7人捉拿归案。
警方在审讯这些嫌疑人时,考虑到其均受过高等教育,以前有着较高社会地位,都没有采取简单的坐堂问案方式,而是与其平等交谈,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律、家庭、亲友等。最终,他们主动交代了违法犯罪经历。
随后,警方又多次奔赴上海等地,对德恒证券价值十多亿的股票及资产进行有效控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
今年8月31日,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德恒证券7名高管进行判决,韩新林等7人分别判处1年半至5年的有期徒刑。6名营业部经理将于近期移送检方起诉。
警方查明,2002年3月德恒证券便承担了德隆系融资“重任”。其运作程序是:与客户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合同表面上看并无不妥之处,其实质却在一纸《补充协议》里。补充协议规定,德恒承诺委托资产的年收益固定为10%左右,超过部分作为德恒的管理佣金。
2002年3月14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德恒证券隐瞒证监会未批准其开展委托投资理财业务的事实,以其14家营业部作融资平台,非法经营委托理财业务,向社会不特定的413家单位和不特定的772名个人,出具承诺书、与客户签订国债委托投资合同、国债购买及托管合同、委托受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多种形式,以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以支付10%左右的固定收益为诱饵,非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金额达208.89亿元。
德恒证券非法融得巨额资金中,大量资金用来购买德隆系湘火炬、合金投资、新疆屯河3家股票。由于有德隆这个“强庄”操纵,这3只股票股价一路疯涨。高悬空中的股价导致德恒巨额亏损,德恒最终不堪重负,直接引发全国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掀起向德隆追债的浪潮,最终导致德恒证券的68.08亿元委托管理资金到期不能兑付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