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回顾
1月18日,光线传媒公布去年业绩预告,2012年度净利润为2.81亿至3.16亿元,远低于市场预期。当日,公司股价冲高回落, 21日下跌2.11%。
1月22日,据《新京报》报道,电影《泰囧》上映一个多月以来,累计票房已经冲破12亿大关。据该报估算,电影《泰囧》的投资不超过3600万,至少给光线带来5亿入账。
22日,《每日经济新闻》发表文章《<泰囧>票房“被缩水”光线上亿净利失踪》,文章称,市场预计,《泰囧》可为光线传媒带来2.7亿元净利润,全年净利润应在4.67亿元。光线传媒公布的业绩远低于市场预期,遭到投资者和媒体的质疑。文章认为,光线传媒涉嫌延迟确认票房收入,文中还有投资者表示光线传媒有调节利润之嫌。
23日,《北京青年报》继续发表文章称,光线传媒全年净利润应在4.67亿元,有行业分析师质疑光线此举或为平滑利润。
二、 舆情传播分析
(一)舆情传播类型分析
据“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显示,截止1月23日13点,《<泰囧> “被缩水”光线上亿净利失踪》的新闻热度达93.24。表明相关消息已经大范围扩散,光线传媒方面需密切重视相关舆情传播。
截至1月23日13点,相关事件相关新闻传播量统计如下:传统媒体5篇(《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证券市场周刊》和《证券日报》),网络202篇,微博839篇,股吧15篇。凤凰网、新浪网和新华网等各大网站均有转载。

图1 媒体报道量统计图
(二)舆情指标变化
据“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显示,18日,光线传媒公布去年业绩,公司三项舆情指标迅速走高。随后两日为周末,媒体关注度和网民关注度均回落。21日媒体就光线传媒去年的业绩发表多篇报道,22日《每日经济新闻》发表文章质疑其业绩“被缩水”,光线传媒的三项舆情指标迅速飙升。23日媒体报道量减少,网民关注减弱,光线传媒三项舆情指标均下降。

图2 光线传媒关注度变化(数据来源: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
注释:
舆情关注度:综合反应上市公司受媒体和网民的关注程度。通过对主体的报道、媒体重要性、网民对主体的讨论热烈程度等综合得出。舆情关注度得分越高,说明该主体受关注程度越高。
媒体关注度:指事件或公司、人物受媒体的关注程度,通过计算网络中媒体对主体的报道、媒体重要性等综合得出。关注度仅研究“量”的变化,不考虑情感倾向。关注度得分越高,说明网络中该主体受关注程度越高。
网民关注度:指事件或公司、人物受网民的关注程度,通过计算网民对主体的讨论热烈程度等综合得出。关注度仅研究“量”的变化,不考虑情感倾向。关注度得分越高,说明网络中该主体受关注程度越高。
(三)舆情传播热点分析
1.媒体报道
1月22日,《新京报》发文称,电影《泰囧》上映一个多月以来,累计票房已经冲破12亿大关。该电影至少能给光线带来5亿入账。
1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发表文章《<泰囧> “被缩水”光线上亿净利失踪》,称光线传媒18日公布的2012年业绩预告中,2012年度净利润为2.81亿至3.16亿元,远低于预期,有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质疑光线传媒涉嫌延迟确认票房收入,以调节利润。
2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泰囧>为光线传媒赚了多少钱 业绩缩水近亿》,称光线传媒全年净利润应在4.67亿元,有行业分析师质疑光线此举或为平滑利润。
2.微博热点
1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官方微博发表消息《谁动了光线传媒的财报?》,截止23日13点,该微博被转发109次,评论32篇。

图3 微博截图(数据来源:新浪微博)
三、各方声音
(一)公司回应
不存在掩盖利润的情况
1月22日,《搜狐证券》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对方表示,《泰囧》票房很好确实给公司带来了很高的收益,12月31日前的这部分净利润已经计提至2012年的业绩中,不存在掩盖利润的情况,具体的数据还应等3月8日公布的年报全文。
(二)专家观点
《泰囧》票房肯定只确认了一部分
某券商传媒行业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票房肯定只确认了一部分,按正常情况来看,光线传媒的净利润应该不会这么少。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的收入便有7500万元,不计算今年的《泰囧》票房收入,公司净利润至少也应该在2.1亿元以上。即便按公司公布的净利润上限3.1亿元计算,《泰囧》难道才贡献了1亿?
“公司最后公告《泰囧》的票房是在12月23日,按当时7亿元的票房收入计算,分账收入为2.6亿元。由于之前部分演员以片酬入股需要分红,去掉电影的成本和给演员的红包,不然没法算出来这么低的。”上述分析师说,“从去年全年的预期来看,《泰囧》无疑是超预期的,但公司公告的业绩无疑低于市场预期,不然2012年业绩这么好看,下一年的业绩怎么办呢?”
光线传媒或为平滑业绩推迟确认收入
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某券商传媒行业研究员的推算,按常理第四季度是结算高峰期,加上年末《泰囧》票房过10亿元,估算可带来2.7亿元净利润,全年净利润应在4.67亿元,并质疑光线此举或为平滑利润。
如有调节利润的行为,实属违法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一位高姓注册会计师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会计准则来说,应是权责发生制,光线传媒去年的收入,理应计入去年的科目,如有调节利润的行为,实属违法。在进行财务审计的时候,这种情况也得给它调整到收入发生的当年。
“利润调节的性质也严重,因为对税收的影响都会很大的,例如原本应该今年纳的税,你明年再交,滞纳金也都不一样了。”上述注会师补充道。
(三)网友观点
质疑公司调节利润
@墨领:台下先分钱,掉出来的再分点打发给中小股民,这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潜规则”,真黑!
@财经这回子事儿:不会借泰囧给光线财务来了一次大洗澡吧?
古巴网友202.22.248.*:光线对不起股东,对不起散户!巨额利润不翼而飞,飞到哪里去了?也不公告说明!?这简直是坑爹、坑妈、坑股民、坑人民!
怀疑公司对来年增长没信心
@哲哲009270:如果是把四季度的利润算到了今年,那应该能说明一个问题它对自己的利润增长没信心
@北京股商:明年可未必会有这种莫名其妙大火的片子啊。所以就把今年的藏一部分留给明年的业绩。
@FRGPS:明年不好干啊。
@被宠坏的破兔子:难道收入需要递延?
认为公司业绩预告没问题
@小豆子他老爹:票房收入就算年末超过10亿也不代表能入本年度的利润吧,是要看结算期间的,这是最基本的财务知识。
@咕嘟爹地:票房不可能即时分配到光线帐上,收入需要时间确认,实属正常!
@金鸭鸭:其实光线的业绩预告没离谱,离谱的应该是很多隐形的费用太厉害了,比如说一些未曝光的大腕儿的绩效分成等。也就是说,成本本来就是个没法精确定义的东西。
@矿业装备001:饭不要一口吃光,细嚼慢咽!投资者不要太急功近利了。
怀疑票房有假
@徐尚德:只有蠢猪才会相信票房收入的真实性,看过电影来的同志都知道电影票价有优惠有折扣,但是票面价格却是原价。
@tcgyjatLeuven:假票房还是真调节?
股吧网友119.146.195.*:《泰囧》票房过10亿元?看来是闹剧收场,水军统计的吧?
呼吁监管
@v巫师v:暴露出问题就要解决呀,证监会官员难道还在喝茶看报?
股吧网友114.88.220.*:盈余管理是违法行为,是高管的假账伎俩,请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局严格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