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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证监局告诫辖区公司董监事勿闯三个禁区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1月02日证券时报第要闻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吉林证监局11月1日~2日在长春市举办2012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

  吉林证监局局长万玲玲在培训班上指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释放出弱化行政审批,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信号,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成功与否不再仅仅取决于行政权力,而是取决于上市公司自己,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规范度、诚信度和透明度,取决于市场和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规范、透明、回报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通行证。

  万玲玲还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回报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三是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为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四是处理好自身履职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做到“强化三种意识和能力,勿闯三个禁区”,即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增强法规运用能力;强化资本市场意识,增强专业判断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参与公司治理能力。勿闯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三个禁区。 (李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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