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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土地流转”样本:集约化甜头与风险初现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8日 08:16 作者 金微
 
每经记者 金微 吉林农安、德惠、长春报道

    当国内学者为“土地流转”争论不休时,吉林农民刘军波只用几分钟就完成了这个过程。

    事实上,在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以前,农村的土地流转就已经开始了。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由于部分农民加入乡镇企业,或者出于专业化养殖的需求,农民的土地进行着“自主自发自愿的公平交易”。

    土地渐渐向少数“大户”集中,对于提高他们的生产效率、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无疑是有利的。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市场因素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农村,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这种原始的土地流转模式也存在着各种风险,如价格上涨、退出转让、不可预知的天灾等问题。

    一张有些泛黄的作业本纸上,记录着一笔“土地流转”的交易:刘军波承包刘阳3垧(每垧地合15亩)地,每垧地租金7000元,承包期三年。

    刘阳和刘军波同为吉林德惠五台镇华家村村民,刘阳外出打工,这些地就流转到刘军波手里。这页稿纸附有他们签署协议的日期,但日期上面不是村委会的公章,而是两位农民的签名和手印,当地村干部称无权干涉村民这种“土地流转”方式。

    这是中国农村最原始的土地流转方式:村民间协商土地承包价格、承包期限等。

    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村组内农户之间或亲戚朋友之间进行,熟人社会的约定替代了法律合同,一些村民甚至都没有像刘军波这么 “正式”的协议,而只是口头约定。

    正是像刘军波们这样,通过这类的土地流转方式,吉林农村出现了拥有十垧地甚至数十垧地的种粮大户。不仅是吉林,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至今依然延续了这种简单的土地流转模式。

    但是,随着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这种原始的土地流转模式存在的各种风险也渐渐浮出水面。

华家桥村:“自行解决”

    今年吉林遭遇到几十年一遇的虫灾,一些农村“土地流转”协议就存在违约纠纷,尤其是那些因灾返贫的种粮大户。

    刘军波说,虽然今年虫灾受损不小,影响不小,但是自己也只能认了,“承包期是三年,等于这三年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土地经营权还是我的。”

    而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村民刘树军因为高息抬钱种地,今年又遇上虫灾,他从种粮大户一夜返贫。原本他和村民协商的土地承包期是两年,但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他负债累累,明年无论如何种不起这么多地了。“我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正式字据,只是口头协议,可进可出,像我遇到这种情况村民也会理解。”

    农安县政协委员、高家店于家围子村党总支书记于维振很早就注意到这个情况,他认为这是由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由于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多为自发形成,范围也多在邻里亲戚之间,流转方式简单,通常不经过村社组织就自行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致使流转后土地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责任难以明确,时常出现土地纠纷事件。”

    华家桥村村民魏宝军就曾经历过这样一场小小的土地纠纷,在华家镇开店的魏宝军虽然 “脱离了土地”,但他家还有5垧地。2009年,他以3000元/垧的价格租给了社里另一村民,5垧地共15000元,约定的承包期是5年。

    但是,让他没料到的是随后土地承包价格水涨船高,2011年当地一垧地承包价普遍达到5000元,有些土地甚至涨到了六七千。魏军宝有些后悔,但是,协议已签定,他于是和承包方村民协商,最后对方追加到了5000元。魏军宝说,这个价格是和村民最终协商的,“谈判也很容易,因为都是村里人,大家也能理解。”

    魏军宝说,越来越多的村民到城里打工,土地承包很普遍,相应纠纷也会多,但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村民自己协商解决,“还没有听说有村民会为此闹到法庭的。”

华家栈:“流转”还是征地?

    相比于魏宝军的经历,村民杨志娟则没那么幸运。

    杨志娟原本是农安华家镇华家栈二社村民,家里有8亩土地,2001年,当地的电联水泥厂以6000元/垧的价格租了杨志娟家的土地。

    2011年5月,在第三个租期来临时,杨志娟希望土地价格能高一点,但是,厂方称合同价本来就是5000元,杨志娟说:“不涨我们也没办法,但我们到国土局去问,国土局称我们的地已被征了。”后来,杨志娟才发现,原来水泥厂厂址招牌已经换成了“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华家栈二社的村民不知道的是,2011年,亚泰集团投资1.19亿元已收购了农安电联水泥公司。村民们想找人交涉连门都摸不到,“我们到现在也没见过亚泰集团的人,不知现在该找谁。”杨志娟说,村民们只能找当地镇政府,而镇政府称以1垧地13.5万的价格买断。

    当然,杨志娟现在已经知道:国家法律规定耕地不能有25年的租期,更不能以租代征。而水泥厂现在都运行了十几年,等于土地已实际被占用了。

    当地国土部门提供的书面资料显示,华家栈的土地出让价为一垧地120万元,而100多万被扣除的费用是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在杨志娟等村民不断反映问题时,华家栈还迎来了北京来的调查组,但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目前,该土地纠纷案处于僵持状态,杨志娟没要第三个五年期的土地承包金,她认为土地既然已经被征了,就应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补偿,“要么就把我的土地还回来,我不能没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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