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5日 05:33 |
作者: |
李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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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600141)今日公告称,子公司起诉供货商买卖合同违约一案已于近日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受理,具体开庭审理时间将根据法院通知另行公告。 今年4月13日,兴发集团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杭州天道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拟向后者采购价值2126万元的散水苯乙烯2000吨。双方同时约定自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款,7个工作日内交货,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如约支付全部货款,但杭州天道能源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发货,亦未退款,其担保人浙江杭州天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 为此,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将杭州天道能源有限公司及浙江杭州天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诸宜昌中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货款212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50万元,共计2171万元,约为兴发集团2011年净利润的9.34%。(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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