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8日 07:40 |
作者: |
胡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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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深圳毗邻香港,口岸众多,对外经贸往来活跃,本外币兑换需求旺盛,但目前深圳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依托于银行渠道,兑换特许机构及外币代兑机构数量较少,服务效率和社会认知度不高。不过,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变。最新一期的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将出台措施,引导有条件的代兑机构申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政府公报显示,为促进深圳本外币兑换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外汇服务水平,深圳市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深圳市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显示,将完善银行机构外币现钞兑换服务体系,具体措施为:(一)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兑换网点。一是鼓励外汇指定银行拓宽外币现钞兑换网点的覆盖面,增设小币种兑换服务,有效利用柜台网点为境外个人提供外币现钞兑换服务,满足境外个人外币现钞和人民币现钞之间的互兑需求。二是鼓励银行机构在重点区域设置自助兑换设备,包括外币兑换机、支持兑换业务的ATM机,同时,开办网上银行办理兑换业务;(二)规范兑换服务业行为。加强银行经营网点业务人员进行英语和服务培训,配备精通外语业务人员。对银行网点的英文标识进行整体清理,在公众场所设置醒目、规范化的英文标识。 意见还要求提升外币代兑机构服务水平,包括提高开办外币代兑业务的酒店比例,实现外币代兑机构在全市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全覆盖;规范外币代兑机构外币兑换统一标识;鼓励各代兑机构在涉外酒店提供24小时外币兑换服务等。此外,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推动银行授权外币代兑机构自行制定外币兑换的挂牌价格,并为境外个人办理一定限额内人民币兑换外币现钞的兑回业务;鼓励外币代兑机构规模化经营,构建品牌连锁模式。 意见还特别提出,要引导有条件的代兑机构申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意见指出,将发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增设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经营网点。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推进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纳入深圳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范围,同时,加大对非法兑换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对口岸地区等重点区域的非法兑换行为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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