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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诉讼缠身ST琼花前途未卜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7日 05:43 作者 张昊昱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第2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ST琼花(002002)今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2008年1月,琼花集团向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2.2亿元,实际发放1.5亿元。同月,琼花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江苏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质权所有人为国信集团。2011年8月,琼花集团与国信集团达成以股抵债协议,琼花集团以持有的公司500万股股份抵偿所欠国信集团部分委托贷款债务,剩余债务待偿还,琼花集团用上述质押给江苏国投的股份为剩余债务提供担保。近日,国信集团、江苏国投将其对琼花集团1.05亿元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广东鸿达兴业集团,琼花集团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质押权人可能变更为广东鸿达兴业集团。
  ST琼花表示,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可能向法院申请通过司法处置的方式实现其对琼花集团的债权。因此,该事项可能致使琼花集团持股数发生变化,最终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ST琼花同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显示,由于贷款未能及时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债权银行中国建行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公司、琼花集团债权银行中国农行扬州分行,分别起诉琼花集团等被告。目前,法院已将琼花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3048.6万股冻结。
  ST琼花表示,债权银行可能向法院申请查封资产、冻结银行账户等,亦可能向法院申请司法处置琼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偿还其债务。同时,公司仍存在其他债权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琼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其他债权银行申请轮候冻结的可能。(张昊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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